招标信息

舞阳矿业公司2025年防汛、修路工程车辆使用招标公告

2025-04-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舞阳矿业公司2025年防汛、修路工程车辆使用公开招标已经招标人批准招标,招标人为河南安钢集团舞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舞阳矿业公司2025年防汛、修路工程车辆使用

2.2招标编号:WY20

序号

服务内容

拦标单价(元)

预估量

计量单位

总价(元)

1

车辆运输

2.8

30000

吨/公里

84000

2

小型挖掘机

150

50

小时

7500

3

长臂挖掘机

320

20

小时

6400

合计

97900

1、车辆运输:以单台车辆运输价格:元/吨/公里结算,运量结算根据舞阳矿业公司1#磅计量磅单数据。即:运输总价=车辆运输单价(元)×运量(吨)×运距(公里)×使用车辆数量(台)。

2、厂内清淤:根据实际使用时间,以单台挖掘机价格:元/小时结算, 即:清淤总价=挖掘机价格(元)×使用时长(小时)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2.3.1车辆运输:依照舞阳矿业公司的要求,按照规定的地点、路线,时间段内进行渣土清运、石料运输、防汛修路等的一些应急运输处理工作;厂内清淤:需用小型挖掘机和长臂挖掘机两种类型

2.3.2小型挖掘机:主要用于清理厂房内部排水沟,泵池等空间较狭小的工作

2.3.2长臂挖掘机:用于清理远距离的、大型的水池、沟渠等的清理、清淤的工作

2.4服务时间:自2025年5月8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终止。

2.5技术要求:

2.5.1乙方车辆进厂的要求: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五或国五以上的标准,标载,外貌整洁,车型为后八轮(车容14方以上矿用自卸车);

2.5.2若在环保管控期间,必须提供符合环保排放要求的车辆;

2.5.3若因车辆排放标准无法满足当地环保政策而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及关联责任;若有临时的环保要求,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2.5.4乙方必须经过矿业公司同意才能增减和改变作业设备的数量和型号,且不能影响公司计划的工作进程;

2.5.5乙方按规定的地点、路线,时间段内,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工作;

2.5.6乙方必须保证能够按照矿业公司的需求及时投入作业且必须满足矿业公司的工作需求;

2.5.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限制车速,严禁抛洒,维护厂规厂貌,保证人员安全、保持路面整洁;

2.5.8违反上述要求的,使用单位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考核。

2.6服务地点:河南省舞钢市舞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7投标报价:报价为不含税价填报(税率6%,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8报价要求

2.8.1报价按照降价幅度换算为降幅系数,起始降幅系数为100(降幅为零);降价幅度是和最高限价相比的优惠幅度;整个标段报一个降幅系数。

2.8.2降幅系数=(1-降价幅度)*100

例:如降幅10%,降幅系数=(1-10%)*100=90.00,只需在投标报价栏填写90.00即可。

如降幅5.12%,降幅系数=(1-5.12%)*100=94.88,只需在投标报价栏填写94.88即可。

2.8.3合同价格=该项最高投标限价*降幅系数/%。

2.9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投标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各项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整体总价最低中标,不允许缺项报价(报价不得超过各项限额单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10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发包方不贴息)。

如无特别说明,本委托所有价格为不含税价,税率6%,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不含税价不变,税率执行新税收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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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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