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2025年城区重要节点花卉扮靓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

3、项目名称: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2025年城区重要节点花卉扮靓服务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80万元

6、最高限价:80万元,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方式,最高不得超过100%,据实结算。

7、采购需求:主要实施内容为2025年城区重要节点花卉租赁布置,以沿江大道、胜利四路、体育场路等城区重点道路及市委市政府等重要区域位置为主,布置大型盆景三角梅组景和组团式园林花卉小景。具体工作包括园林小景方案设计、花卉植物购置租摆、日常管养维护更新、资料归档等。(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服务期限:2025年5月22日-2026年5月21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谈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发放时间:从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6日14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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