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公司丰电能源公司察右中旗灵改配置新能源项目构网型储能及静止同步调相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5华能北方公司丰电能源公司察右中旗灵改配置新能源项目构网型储能及静止同步调相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4-3-360)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
1.招标条件
华能北方公司丰电能源公司察右中旗灵改配置新能源项目构网型储能及静止同步调相机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北联电辉腾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内蒙古北联电辉腾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丰电能源公司察右中旗灵改配置新能源项目,为风光综合发电项目,建设所在地位于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西北约32~56km 处广益隆镇,场址面积约190平方公里,海拔高度约1650 米~2010 米之间,场址以丘陵地形为主,G335国道靠近项目建设场址,交通较为便利。发电项目新能源并网容量共960MW,其中风电部分总规划装机容量810MW,拟安装单机容量10MW 的风电机组81台,光伏部分总规划容量150MW(直流侧186.5MWp)。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拟以1回220kV线路接入场区东南方向的察右中500kV变电站220kV侧。同时配套设置一座集控中心及运维生活区,与升压站联合布置。
2.2招标范围:
(1)采购4套构网型电化学储能系统,每套容量为15MW/60MWh,总容量为60MW/240MWh,含电池系统、储能变流、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协调控制装置等设备,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协助验收、涉网试验等。
(2)采购1套总补偿容量为-20~+20Mvar的35kV静止同步调相机。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协助验收、涉网试验等。
(3)采购一套协调控制系统,实现构网型储能与静止同步调相机的综合协调控制。
2.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供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交货地点:现场车板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
(1)储能系统核心设备PCS、BMS和所投电池须提供第三方认证有CMA和CNAS资质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若PCS暂无型式试验报告,应出具承诺函,须承诺在设备供货前取得对应型号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且满足当地电网要求)。
(2)投标人应提供PCS(储能变流器)高压、低压穿越检测报告(大于等于所投产品功率)。
(3)投标人应提供EMS(能量管理系统)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4)投标人应承诺交货时在第三方机构完成成套设备的试验,并提供静止同步调相机第三方委托试验报告(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应提供静止同步调相机仿真效果证明报告。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月1日至今)累计不少于200MWh的储能系统集成业绩。附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显示容量页、供货范围内容、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4月25日9:00起至2025年5月6日17:00止。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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