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市佑安医院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5

南京市佑安医院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JSJT)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南京市佑安医院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13.45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市佑安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南京市佑安医院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采购,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佑安医院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南京市佑安医院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供应商可以

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也可以单独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承诺

书签字盖章要求详见本章“七、其他补充事宜”。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4-27 09:00到2025-05-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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