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供水枢纽2025-2027年度建筑物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5项目概况
潮州供水枢纽2025-2027年度建筑物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ZC-2025008
项目名称:潮州供水枢纽2025-2027年度建筑物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4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潮州供水枢纽2025-2027年度建筑物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维护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3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潮州供水枢纽2025-2027年度建筑物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维护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4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为两个年度,第一年度时间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第二年度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潮州供水枢纽2025-2027年度建筑物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维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潮州供水枢纽2025-2027年度建筑物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维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资质证书过期的,如有相关顺延资质有效期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4)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5)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供应商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供应商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6日至2025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1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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