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四川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集控中心基础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2025-04-25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四川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集控中心基础设施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四川省
2.2 规 模: 集控中心施工面积约417.1㎡,具体基础设施施工面积详见招标文件。
2.3 标段划分: 华能四川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集控中心基础设施施工招标
2.4 施工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南府街59号办公楼负一层、二层至四层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98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5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8月30日,2025年6月30日前移交工作面。
2.7 其他要求:若本工程涉及夜间施工和装修、消防等手续办理,投标人需根据成都市锦江区相关规定取得夜间施工许可,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生产运营中心、调度指挥中心或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工程(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相关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施工范围的内容及清单、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从业资格证书,应具有至少1个生产运营中心、调度指挥中心或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工程相关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它要求:须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06日17时00分止。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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