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澜沧江新能源公司大栗坪光伏发电项目综合楼及生活用水系统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04-25

1. 招标条件

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大栗坪光伏发电项目综合楼及生活用水系统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鹤庆)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云南省

2.2 规    模: 大栗坪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黄坪镇大栗坪村附近,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673.91㎡,建筑基底面积531㎡

2.3 标段划分: 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大栗坪光伏发电项目综合楼及生活用水系统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2.4 施工地点: 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大栗坪光伏项目现场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30日,完工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书为准

2.6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大栗坪光伏发电项目综合楼主体建设工程施工,主要包括主体结构部分的全预制构件(柱墙梁板)的生产、运输、吊装及安装,节点支模、浇筑及相关管网预埋等,并配合招标人委托的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施工图纸设计优化等工作,顺利完成大栗坪综合楼主体建设工程施工并投入使用。

生活用水系统建设工程施工,主要包括水井钻探(包出水)及升压站生活区生活用水系统提升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报价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附证书扫描件。

①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等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等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影印件,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附证明材料扫描件。

①具有二级及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③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附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页、工程实施内容、职务确认页、签署页等关键内容,若合同中无职务确认页,须提供业主出具的职务证明文件或本单位职务任命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④须为投标单位在职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单位近1年社保缴存证明材料。

(4)其它主要人员要求:

①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②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得相同。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0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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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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