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城市供热设施(调峰锅炉等)更新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监理项目,已由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市发改城交发〔2025〕60 号、晋市发改投资发〔2025〕91 号批准 建设,招标人为晋城市市政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市政府统 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2.1 晋城市供热设施(调峰锅炉等)更新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监理项目; 2.2 项目概况:对换热站老旧供热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包括循环泵 198 台、加压泵及补水泵 226 台、变频器 80 台、换热设施 19 台、除污器 21 台等;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在北 石店原煤研石电厂锅炉热源厂中,利用原燃煤锅炉间改造为一座燃气锅炉热泵车间,建设 3 台 91MW 燃气热水锅炉,替换原有 2 台燃煤锅炉;改建集中补水站,在南、北供热分区各改建 1 座 集中补水站。 2.3 招标编号:E1405000297A02219001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工程缺陷责任监理期按国家有关规定;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合格要求;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6 监理内容: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 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其中,投 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同时担任 3 项及 以上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包括本投标项目); 3.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且财务状况良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 投标人如为山西省省外企业须登录山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信息 登记,并提供信息查询页。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4-14 17:00 至 2025-04-19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