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际会议中心安防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5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国际会议中心安防设施采购项目,建设单位为宁波国际会议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国际会议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防设施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波国际会议中心安防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控制价(含增值税):284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
招 标 范 围:安防设施采购。
标 段 划 分:1个。
交 货 地 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 货 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20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销售商。
3.2项目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的无人机反制系统设备销售业绩或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监控系统设备销售业绩或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电子哨兵类设备销售业绩中任意一类业绩(合同设备清单中须能体现设备类型)。
注: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2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 /
3.6 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依据资格预审评审表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4月27日9:00至2025年5月1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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