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新能源升降压站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低压柜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25-04-25受湖北省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公开谈判方式采购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新能源升降压站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所需的低压柜设备,资金来源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新能源升降压站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
(2)项目概况:新能源风光发电总规划装机规模为625MW,其中风电225MW,光伏400MW。风电和光伏共建一座220kV升压站,位于风电场区内。拟设置2台320MVA分裂升压变,拟通过1回约75公里220kV线路送到本项目的制氢站降压站。年发电量的80%以上电能在制储氢站就地消纳,剩余电量通过制氢站降压站送至电网。
(3)采购范围:本项目升压站、降压站所涉及的低压柜设备。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竞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交货时间:2025年8月15日货到现场,具体需求时间以项目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6)质量要求:投标方提供的本项目设备应保证是全新的、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具有合格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1
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书。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近3年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材料销售业绩证明。(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5月3日17:00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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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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