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黑龙江省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宁安分公司宁安市规划一路、规划四路等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机械租赁任务招采公告

2025-04-25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SG

1.2项目名称:宁安市规划一路、规划四路等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机械租赁

1.3采购预算:820000.00元;

1.4采购内容及控制价:机械设备租赁,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相关要求为准。

租赁机械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数量单位)

租赁数量

租赁时间(天)

计划含税单价(元)

计划含税总价(元)

挖掘机

360

1

25

3000

75000

挖掘机

255

1

30

2400

72000

挖掘机

155

1

30

2200

66000

挖掘机

135

1

30

2000

60000

装载机

ZL230

1

30

1500

45000

振动式压路机

20T

1

30

2000

60000

自卸汽车

8t

13

40

850

442000

合计

         

820000

1.5建设地点:宁安市

1.6工期:2025年05月15至2025年06月25日,具体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注:投标人应完全响应招标人对工期的要求,并根据招标人工程整体进度实际需求随时调整工期,按招标人要求时间进场、施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等,投标人不得因招标人工期变化而进行任何费用索赔。

1.7付款方式:

(1)预付款:无。

(2)依据建设单位付款节点,支付已产生租赁费的80%,尾款于双方完成结算对账后10天内支付。(价格包含燃油、运费、税金)

1.8质量标准:设备完好、工作效率高、出厂时间短、适应施工现场环境,并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建筑工程机械及设备租赁的能力;

2.2须具备有效的基本开户许可证明文件;

2.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2.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的行为;未因严重违法违规在建筑市场受过处罚,投标时应提供承诺函。

2.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2.6投标人自 2022年1月1日至今无以下行为:投标资格没有处于正在被取消、暂停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是指《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时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7投标人不能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提供针对本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5年04月26日9:00至2025年04月30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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