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文旅宁德”微信公众号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WND—CG—2025012

项目名称:2025年“文旅宁德”微信公众号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44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440000元

磋商保证金: 4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保证金

1

1-1

2025年“文旅宁德”微信公众号技术服务项目

1项

440000元

其他未列明行业

4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 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成交人在投标(响应)时,须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且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⑤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4-27至2025-05-06,(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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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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