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40系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25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40系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质保期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交货地点

交货期

免费质保期

1

基础设施建设

详见技术规范书

扬州,招标人指定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月

……

2.2采购内容: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40系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1交货地点:扬州,招标人指定地点。

2.2.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

2.2.3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月。

2.2.4质量及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招标人技术规范要求。

2.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中标人数量为1个。

2.4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561440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须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符合本项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4投标人须提供1份自2023年7月1日至今4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pcfarm消费类GPU算力服务器销售或租赁类)业绩,需提供框架合同(协议)+订单(订单汇总单)+发票(含网上发票查验明细)复印件,或合同(协议)+发票(含网上发票查验明细)复印件,业绩金额以发票为准。合同能体现采购金额、数量、买方等信息(需加盖投标人人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发票网上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未提供发票查验明细截屏,初步评审不予通过。证明材料无法确定的业绩,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1.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2.1.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25日17时30分至2025年4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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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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