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敬亭圩污水系统提升完善工程、宣城市主城区排水防涝整治提升完善工程排水管网清淤排查检测及初步设计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51.1 项目名称:宣城市敬亭圩污水系统提升完善工程、宣城市主城区排水防涝整治提升完善工程排水管网清淤排查检测及初步设计等服务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宣城市敬亭圩污水系统提升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发改审批函〔2025〕12号)和关于宣城市主城区排水防涝整治提升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发改审批函〔2025〕11号);
1.4 招标人:宣城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处;
1.5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1.6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宣城市敬亭圩污水系统提升完善工程、宣城市主城区排水防涝整治提升完善工程排水管网清淤排查检测及初步设计等服务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XCS-GC-GK-2025013;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XCS-GC-GK-2025013001;
2.5 建设地点:宣城市;
2.6 建设规模:为落实宣城市敬亭圩污水系统提升完善工程和宣城市主城区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完善工程前期工作,拟对主城区市政及排水单元(空白点)雨污水管网进行排查、检测、溯源、整治及前期设计咨询工作,项目成果用于主城区市政及排水单元(空白点)雨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作。宣城市敬亭圩污水系统提升完善工程总投资约17800万元,包含新建污水泵站一座、压力管道2km;实施敬亭圩污水系统外水撇除工程;对9个排水单元的雨污水管网进行整治;实施市政污水管网空白点整治工程,新建雨、污水管共8.8km。宣城市主城区排水防涝整治提升完善工程总投资约32521万元,包含对主城区水系范围内的410个排水单元排查检测,检测长度约1100km;对市政雨水管网等进行管网检测,检测长度约478km,同时对易涝点(其中海棠路下穿铁路段易涝点改造新建d1000-d1500雨水管道,管道长度约0.8km)等进行改造,并根据检测结果对存在病害及错混接排水户及市政管网进行修复提升改造;实施城东生态补水中的贡村取水头部涵闸工程以及济川段解放河补水涵管工程;
2.7 服务期限:60个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宣城市敬亭圩污水系统提升完善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宣城市主城区排水防涝整治提升完善工程初步设计编制;规划方案编制(含泵站选址等)、排水防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排水管网排查检测(含管线、检查井普查测绘)、地形图测绘、勘探及水土保持、水质检测等服务;城东生态补水工程后续配套服务;
2.9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0 项目控制价:12272600元;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1)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需要包含(工程测量)。
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单项工程投资额1600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费25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管网(含雨污分流改造)设计业绩。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由牵头单位提供)。
3.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 2 家;(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中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5)如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共同承担该专业的所有企业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资质。(6)如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则联合体投标资质按分工的各专业工程所对应的专业资质组合后认定。(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如果联合体中有一个成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放弃退出,或者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追究联合体的责任;(8)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9)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相关材料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3.7 其他要求:本项目控制价的具体明细详见附件-招标控制价估算。本项目投标人只需报总价(无需单项报价)。各单项结算价按投标总价同比下浮作为合同实施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6日9时00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1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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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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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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