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保护区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及重点保护鸟类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5本洪泽湖保护区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及重点保护鸟类监测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70万元 , 招标人为 江苏省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
保护区管理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江苏省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为加强保护区疫源疫病监测防
控工作,切实提高监测防控效率,需购置监测巡护设备、取样检测和救护等设备,保证疫源
疫病监测工作的基本需求,不断提高疫源疫病监测效果,提升监测防控能力和应急响应效
率,有效防止疫情大规模扩散,保障生物安全。利用现有视频监测监测设备,新增智能化设
备及软件,实现重点保护的鸟类智慧监测。履约期限: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于2025年9月
完成并提交相关成果。其中,设备采购与安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
装调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洪泽湖保护区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及重点保护鸟类监测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洪泽湖保护区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及重点保护鸟类监测项目: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
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资产负债和利润
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
收及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价
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4-27 09:00到2025-05-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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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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