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妇幼保健院(会理市妇女儿童医院)一批医疗设备采购(自体血回输仪等)招标公告
2025-04-25
项目名称:一批医疗设备采购(自体血回输仪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次采购的自体血回输仪;全自动血培养仪,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采购包2:
(1)本次采购的婴儿培养箱;双面蓝光箱;新生儿蓝光治疗仪(可移动蓝光治疗仪),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7日至2025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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