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城市防汛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5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2025年城市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17040.00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2025年城市防汛物资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本项目采购产品的供货能力和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3.3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 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6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
3.7 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出具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7日12时00分前(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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