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2025年岩溶地质环境监测预警服务(A)招标公告
2025-04-25
标的名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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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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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2025年岩溶地质环境监测预警服务 |
1 |
个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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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2025年岩溶地质环境监测预警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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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以及市、区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具体以开标当日上述渠道的全部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含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 备注: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加盖公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扫描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响应,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 (10)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5月09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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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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