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陵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江汉平原农业面源污染(江陵片区)综合治理项目二期-耕地质量提升招标公告

2025-04-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102420250100028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24-2025-01022

3、项目名称:江汉平原农业面源污染(江陵片区)综合治理项目二期-耕地质量提升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893(万元)

6、最高限价:861.8(万元)

7、采购需求:

对项目区耕地增施有机肥,并实施旋耕作业(包3三湖管理区不实施旋耕作业);本项目共为3个项目包(包1:熊河镇、白马寺镇合计15000亩,最高限价:489万元;包2:资市镇、普济镇合计8000亩,最高限价:260.8万元;包3:三湖管理区合计5000亩,最高限价:112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投标报价超过各包最高限价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8、合同履行期限:接采购人通知后至2025年10月25日前项目全部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通知、《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荆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绿色采购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159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促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199号)、《荆州市财政局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4〕244号)、荆财采发〔2024〕271号荆州市财政局关于实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的通知等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有机肥须具有有效的肥料登记证书,并提供具有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2)投标人只能就本项目其中一个项目包投标,若发现投标人对2个及以上的项目包进行投标,则对该投标人的所有投标作废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26日至2025年05月06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