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机械制造试验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5项目概况
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机械制造试验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5月1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机械制造试验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36 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我校“以旧换新”建设项目,拟购买机械原理及创新相关实验室训设备,满足当前职业本科教学急迫需要,又具有一定的技术前瞻性,便于未来技术升级。通过软件和硬件搭接,形成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三位一体的先进科研阵地。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45天内;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国家最新政策。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包括分公司),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27日上午8:30起至2025年5月6日下午16:00止。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