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禅都文化博览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园林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51.项目编号:宏泰—YC2025-001
2.项目名称:宜春禅博园园林保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0万/年
5.采购标的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服务金额 |
项目要求 |
1 |
园林保洁服务项目 |
宜春禅博园 |
1年(1年后经考核通过后采购人按相关审核程序上报批准方可续签一年) |
80万/年 |
详见文件第三章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任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一月的社保、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显示公司基本信息及无违法处罚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法处罚的截图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1.8投标保证金凭证;
【上述1.1-1.6点,供应商按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版本提供书面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未按版本要求承诺的,视为无效承诺】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于开标现场递交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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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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