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韶关发电厂有限公司11号炉省煤器增效改造研究与应用(EP)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52.1项目概况:广东粤电韶关发电厂有限公司现役2台330MW机组(10、11号)锅炉型DG1025/18.2---Ⅱ10型、DG1025/18.2---Ⅱ15型,于2001年和2005年投产,为亚临界压力、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双拱型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架全悬吊结构、尾部双烟道,采用烟气档板调节再热汽温,“W”型火焰燃煤锅炉。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数量/单位 (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TC259407P |
11号炉省煤器增效改造研究与应用(EP)项目 |
投标方负责11号炉省煤器增效改造研究与应用项目的EP部分,投标方应根据当前机组汽温调整特性和调整需求开展可研,设计范围包括:省煤器改造增加受热面,确定省煤器改造方案,省煤器换热管屏等相关附,降低预热器进口烟温约40℃,锅炉排烟温度下降10℃-15℃,在最低稳燃负荷情况下(150MW)省煤器出口温度应满足脱硝系统的投运,脱硝催化使用温度范围为300℃-430℃。 |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请各投标人详细阅读拟投包下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 投标方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方应具备特种设备管理部门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资质。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 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
(5)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8) 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9) 投标人不存在“经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涉电力领域“黑名单”承包商”或《广东能源集团生产项目招标管理办法》中描述的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情况。
(10)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2业绩要求
(1)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少2项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锅炉受热面设计供货业绩或设计供货施工业绩,投标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且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期限页等,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公告发布及获取投标报名申请文件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30日。
投标报名及递交投标报名申请文件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30日,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
4发售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30日(计划),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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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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