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洪家场浦强排工程(台州湾新区段)施工2标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5
台州市洪家场浦强排工程(台州湾新区段)施工2标项目
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所属项目台州市洪家场浦强排工程(台州湾新区段)施工2标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商品混凝土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台州市洪家场浦强排工程(台州湾新区段)施工2标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中央创新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工程:整治河道总长3.46km,其中三才泾1.11km、二条河1.44km,河宽均拓浚至25m;一条河0.91km,河宽拓浚至30m,新开规划河1.41km,河宽15~20m,闸站工程:新建海虹闸站(泵站排涝流量40m³/s,引水流量10m³/s,水闸净宽1孔×15m)、三才泾闸站(泵站排涝流量10m³/s,水闸净宽1孔×15m)、二条河节制闸和一条河节制闸,净宽1孔×25m。配套工程:拆除桥梁4座,拆除重建桥梁5座。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商品混凝土采购,同种材料,详细数量、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一览表”及第六章“技术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应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4)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每个投标人仅能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可参与多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
3.6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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