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州市鼓楼区档案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第三批采购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5
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档案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第三批采购更换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1(空调机组):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052305-空调机组 福州市鼓楼区档案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第三批采购更换项目 1(项) 符合招标文件需求 1,0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 90 ) 天内完成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
2、本次采购所投产品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提供3C认证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4-25 至 2025-05-0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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