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辽宁通润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5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辽宁通润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选取1家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提供三餐食材。现对蔬菜类、水果类、鲜肉类、鲜鱼类、蛋品类、冻品类、禽类、卤货类、干货类、粮油类、调味品类、豆制品类、有机食品类等)及相关伴随服务进行采购。
2.2采购范围:2025年辽宁通润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五章采购需求。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供货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止,具体供货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2.5供货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自2022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累计合同额不少于150万元”的食堂食材供应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无。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1个标段。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其他: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26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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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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