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国瀚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车辆轮胎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5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国瀚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车辆轮胎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伍拾叁万元整(¥3,5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采购预算 |
1 |
佛山市三水区国瀚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车辆轮胎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30,000.00元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②提供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②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③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5年度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②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
时间:2025年04月27日至2025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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