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卷烟纸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卷烟纸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的国内公开招标工作,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卷烟纸采购项目

2.2 (登录后查看)

2.3 招标范围: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招标人卷烟生产所需的卷烟纸,具体招标范围以第五章“采购清单及要求”为准。

2.4 交货地点:海南省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龙产业园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2.5 交货期:按照约定或采购订单确定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

2.6 合同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7标段划分:

2.7.1 本项目设置一个标包,划分为4个标段,各个标段划分情况具体如下:

标段号

标段(规格)名称

年度采购预估量(公斤)

1

30A60M白色竖纹22mm5000m卷烟纸

2684

2

32A50W白色竖纹19mm4500m卷烟纸

37554

3

30A50W白色竖纹26.2mm4500m卷烟纸

89940

4

30A70W白色竖纹26.2mm5500m卷烟纸

7200

2.7.2 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形外,投标人可就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

2.7.3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本项目的各标段(规格)分别进行评审。

2.7.4允许投标人在多个标段(规格)中同时中标。

2.8本标包年度预估采购金额超过290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不承诺最低采购量,各标段(规格)实际采购量以招标人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

2.9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具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许可范围:卷烟纸生产;卷烟纸销售)。

3.3 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以银行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为准)。

3.4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社会保障缴费证明以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缴存单据、缴纳清单等)、完税证明、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障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资料为准,社会保障缴费证明要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

3.5 “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评标阶段,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要求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7 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招标人《采购项目不良供应商名录清单》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期限内(以招标人现场提供的名单核准)。

3.8 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决文书等法律文书中,投标人(包含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关键字:“投标人名称全称”“行贿”;法定代表人“姓名”“行贿”;委托代理人“姓名”“行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9 其他要求: 

(1)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不同投标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存在三代以内直系或旁系亲属关系,需提供投标单位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证明材料;不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能有效证明上述信息的,招标人有权不接受投标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不同投标单位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一致的,需提供投标单位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证明材料;不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能有效证明上述信息的,招标人有权不接受投标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单位,不允许中标(成交)后转包、分包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5日起至2025年05月06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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