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4台变压器无功功率补偿柜改造(长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4台变压器无功功率补偿柜改造(长春)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标段)年度采购估算价值92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4台变压器无功功率补偿柜改造(长春)项目

2.2 招标内容:改造3#、6#、8#、9#变压器的无功功率补偿功能,利用原有3#、6#、8#、9#变压器无功功率补偿主柜的柜体,根据变压器容量更换柜内与之相匹配的相关功能性电气元件,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2.3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招标人有权根据企业生产进度情况调整周期)

2.4 服务地点: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8999号)

2.5 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质保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以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为准)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4)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业直属单位报备)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禁入截止期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业直属单位报备)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具体处罚标准按照《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5)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现视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相关投标无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被授权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法人无需提供);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协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7日至2025年05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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