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城市生活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商砼运输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5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石河子市城市生活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商砼运输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商砼运输,具体型号规格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5、服务期: 1年
6.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入围,按入围单位报价最低和各项服务最优的条款签订合同;其余见磋商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文)第八条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2) 7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项目货物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相应的供货能力。
(2)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26日至2025年 04 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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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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