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异戊烷产品公路配送运输招标公告

2025-04-25

招标编号:XS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范围为新疆天利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异戊烷产品公路配送运输服务项目

2.1项目执行时间:2025年6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2.2运输货物名称:异戊烷,执行标准《HG∕T 5613-2019 工业用异戊烷》。

2.3运输地点:起点独山子,终点:库尔勒、格尔木、广元、彭州、兰州、榆林、抚顺、吉林、大庆。其中库尔勒500吨/年,兰州约300吨/年,其他地区暂不确定量。配送单位均为中国石油下属地方石化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单位能够提供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是具有相应经营资质和合法资格的经营实体法人资格。

3.3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二类、三类)资质,且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物流营运业绩。

3.4自有设备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自有压力运输槽车(运输槽车=半挂牵引车+罐式半挂车,罐车运行压力不低于0.7Mpa),且数量不少于5 辆。运输服务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且归属投标人自有,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相关证件需提供有效的行驶证(车头、车挂)、车辆年检合格证明、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装运介质涵盖本项目运输介质)有效,且车辆相关信息与投标人(即使用单位)一致、商业保险证明(至少包括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

3.5投标单位须具备良好的企业资信,履约及服务良好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6未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交易资格的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3.9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提供书面承诺或保险公司、交管部门等第三方的相关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4 月  25日至 2025  年 04 月 30日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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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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