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某视频监控项目集成服务(DJ)-比选公告

2025-04-25
一、采购概况及采购内容  

1.1 项目名称:某视频监控项目集成服务(DJ)。

1.2 采购内容:此次采购某视频监控项目集成服务。主要包括:线缆布放、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平台搭建等,详细规范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1.3 采购规模:项目整体最高限价6509052.00元(含税,建安劳务税率9%,服务税率6%)。各分项报价不得超出分项限价表中各项限价。

1.4 质保期:5年。

1.5 服务地点:江苏镇江。

1.6 包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二、资格审查方式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应答人必须提供自2023年3月1日以来,累计金额人民币3254526元及以上的信息化项目业绩。

提供框架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1)应答人须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框架合同扫描件必须涵盖以下页面:框架合同封面、框架合同服务内容、框架合同金额及框架合同大签页,同时提供框架合同下的有效订单或有效结算单据或对应发票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单据应有甲方盖章;2)框架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有效订单、结算单发出时间或对应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订单、结算单、发票时间不得早于框架合同签订时间;订单时间应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3)框架合同的业绩认定金额应以有效订单、结算单或对应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如同一框架合同下同时提供了订单、结算单和发票中的两类或三类单据,则按照订单、结算单、发票的优先顺序,仅计算其中一种单据的累计金额,具体以优先类型的单据为准。

提供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1)应答人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单项合同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单项合同封面、单项合同服务内容、单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2)单项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3)单项合同业绩认定金额以单项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以上证明材料,若双方签订日期不一致,则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双方签订日期均未体现的不予认可。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4月25日17时00分至2025年04月28日17时00分……获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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