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远县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PE管材及管件询价采购公告

2025-04-25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宁远县东溪街道东外街给水管网改造工程管材采购项目

2. 采购单位:宁远县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3.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详细规格型号及数量见附件《管材采购清单》。

4、采购控制价:总价不超过壹拾贰万零伍佰叁拾元、小写:120530元

5.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

 6. 交货地点: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人代表必须经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报价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报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多家报价人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报价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任一产品出现相同品牌规格的,均被认定为一家报价人来计算,取报价最低的作为最终报价。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质量要求

    1. 管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GB/T 13663-2018《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 。

    2. 管材外观应光滑、平整,无明显划痕、凹陷、裂缝等缺陷;颜色均匀一致,无色差 。

    3. 管材的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规定,偏差在允许范围内 。

    4. 供应商需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测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 。

  四、报价须知:

1、本询价公告为最高限价的询价公告,本次询价报价仅作为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依据,不作为评标及最终定标的依据。采购包询价货物名称及要求详见附件1。

2、报价人所报的价格应以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服务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原材料费用、生产费用、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利润、管理、采保、税费、质量保证期内验收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如需去厂家培训、考察、验收等异地费用含在投标总价内)、检验检测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3、报价人所报的价格应满足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报价包含聚乙烯管材管件采购项目所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所有报价文件及附件需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4、本次采购货物的保修期为完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或以上(国家或厂家对货物或配件另有约定更长免费保修期限的从其约定),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如出现故障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包括免费更换零部件。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需求进货,接到招标人要求供货的传真或电话,收到通知供货的数量、时间、送货地点,供货人应于10天内发货至指定地点。

6、付款要求:(1)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供货,每批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存放地点,经招标人、中标人和监督方、验收方现场对货物、品牌、外观、数量验收,确认后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货物确认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报价人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人联系人、电话和公司注册地详细地址,报价人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报价人所提交的报价必须包含各个货物的品牌、型号、含税价格,报价人所提供的产品品牌必须是行业内的品牌产品。

五、响应文件内容及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2025年4月27日上午8:00

 -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下午5: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