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清水海水源保护区清水海片区、石桥河片区13座污水处理站规范运维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

2025-04-25

1.竞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海水源保护区清水海片区、石桥河片区13座污水处理站规范运维服务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以局会议纪要文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完成清水海水源保护区清水海片区、石桥河片区13座污水处理站规范运维服务。

2.2招标范围: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按有关规范要求负责设备运行;2、所有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故障检修和易损易耗件的维修更换;3、根据水质情况进行药剂配比添加,保证水质达标,每季度每站点送检一次水样;4、共13个点位,按2次/月进行运营维护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3招标规模:招标规模三年合计约127.68万元,每年42.56万元。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实施地点:寻甸县项目所在地。

2.6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及需求。

2.7服务周期要求: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满足招标人验收要求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比选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的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时间提供;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企业财务证明材料即可。

3.3信誉要求:(1)比选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因不良记录被禁止投标资格,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2)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造假,招标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附相关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5年04月27至2025年05月06日上午9时至12时……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每份竞争性比选文件6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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