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钢管型钢加工件招标采购公告

2025-04-25

公告截止时间:2025-04-30 20:30:00

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七工区项目经理部型钢加工件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七工区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七工区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建设合同发包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型钢加工件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线路起自南山区白石洲站,途径南山科技园、宝安西乡,终至既有20号线一期机场北站(不含),是实现主副中心快捷联系的一条市域快线,与粤港澳大湾区环湾东岸经济走廊相契合,服务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南山科技园、大空港、东莞滨海湾等发展高地,串联机场北、机场东、皇岗口岸等对外交通枢纽。是支持深圳都市圈构建的重要动脉,对于推动区域一体化,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完善枢纽布局,促进深莞融合发展等具有重要作用。

本工程二期线路全长约24.9km,设站10座,其中换乘站8座,平均站间距2.24km,采用全地下敷设方式;设计最高运行速度120km/h,采用A型车6A/8A编组混跑,DC1500V接触网供电;本期新建航城车辆段1座,不新建主变,共享利用机场北主变电所和灵芝公园主变电所,控制中心共享利用深云NOCC。

全线共划分成7个土建工区和1个车辆段综合工区,3个装修工区。

土建七工区由我项目负责施工。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七工区项目共1个站1个中间风井3个盾构区间,线路单线全长5.65km,含航城医院站,中间风井站,航城医院站~航城站区间、航城医院站~中间风井区间、场东站~中间风井区间,项目施工周期为2024年11月30-2029年5月28日共计2006天。


2.2招标内容:

标的物名称及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钢管加工件

直径426mm*厚度4mm*长度6米*12支

200

2.

槽钢加工件

10*6米*60支

600

3.

圆孔式滤水管加工件

400*4*6000*28支

240

4.

预埋钢板加工件

20*1600*1150焊16支钢筋

40

5.

预埋钢板加工件

20*160*350开4孔

350

6.

钢板加工件

14*170*400开4孔

600

7.

废料斗加工件

3000*2000*1200

12

8.

镀锌管加工件

DN100*3.5*6000

60

9.

水沟钢盖板加工件

400*350*30

1800

10.

工字钢加工件

20*12米*54支

30

11.

工字钢加工件

25*12米*66支

40

12.

Q355预埋钢板加工件

20*500*500焊20*650钢筋

700

13.

钢护筒加工件

D1200*12*5000

10

14.

锚索预埋钢管加工件

159*8*660

600

交货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机场南路。

计划交货时间:2025年5月-2025年12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证照;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身份明确。即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信息等。

3.2生产能力要求:

生产厂家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设备齐全,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具有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厂委托代理授权书(授权书格式在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章节),如被授权人中标,授权人有义务共同完成供应任务;若被授权人中标且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义务,授权人必须无条件继续按给予被授权人同等条件完成保供责任(即生产厂保证出厂履约,生产厂或项目部均可另找供应商接替被授权人继续履约)。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料,所投标物资应经我部检测合格。

3.3 财务能力要求:

本次投标产品生产商、经销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提供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2022年-2024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标准执行: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3.5供货业绩要求:

具有近3年内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标投产品供货业绩(中交、中铁、中铁建、中电建、中冶等单位的直接采购合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准入资质:投标人须为在注册的合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0其他要求:

(1)投标产品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相关最新标准。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以个人名义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款项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不能以挂靠其他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否则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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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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