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控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绿色金融港6号楼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51.招标条件
浙江南控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绿色金融港6号楼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南太湖新区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503-330552-04-01-31299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南控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浙江南控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浙江南控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绿色金融港6号楼改造提升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500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000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对绿色金融港6号楼1-5层进行改造提升,改造面积约7976㎡,内容包括:装修、办公家具采购、电气、给排水、暖通、设施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调试运行)。用途为办公。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滨湖东单元TH-07-02-03A-2号地块(长东片区绿色金融港6号楼1-5楼)。
2.2本次招标范围:浙江南控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绿色金融港6号楼改造提升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上述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具体要求以发包人要求为准。本次招标控制价1825.5720万元。
2.3计划工期:11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9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备案并交付使用;中标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需满足相关政府部门的报批要求);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4其他:
2.4.1设计质量目标:合格。
2.4.2施工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1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对应资质应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其结果应用的通知》(浙建建发〔2023〕98 号)要求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的证明】;
3.1.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如联合体投标,则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一家施工企业和一家设计企业组成);
☑3.2.3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均应提供)。
□3.4自 年 月 日以来完成过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以建造师身份承接本项目的需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注: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3.19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5月16日 9 时3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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