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船用油漆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船用油漆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平台生产运行安排,结合2025年采购计划,拟就船用油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预估金额192万元(含13%增值税)。项目有效期1年,据实结算。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环氧漆、聚氨酯漆、环氧漆稀释剂、聚氨酯漆稀释剂等船用油漆,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中的物品名称。

2.4交货期:由钻井分公司在下达采购订单时予以指定。

2.5交货地点: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物资中心库房(天津滨海新区大港创业三路或天津域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技术要求:(1)必须按照现行适用的中国国家标准中的有关部分设计、制造和检验,主要标准为:

《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8469-201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差值法》(GB/T 23985-2009)、《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1-2020)。

本项目需遵循的其他主要现行规范、规则如下:

中国船级社《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2023)

制造厂采用上述规范及上述规范所指定的规范均应为最新版本,而不限于上述所列的版本号或年号。

(2)投标人承诺随货提供产品的中国船级社(CCS)的产品检验证书、外包装桶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等。

(3)详细技术要求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资质要求:(1)投标人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为标的物制造商。

(3)投标人须具有CCS工厂认可证书。

3.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承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凡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企业,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3.3业绩要求:(7)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需具有与此次招标内容类同的服务业绩(提供发票及合同扫描件)。

3.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3)承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近三年(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自拟。

(4)如投标人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合作过,应未出现过质量、信誉及合同纠纷问题(招标人提供名单为准)。招标人明确禁止交易的服务商以及职业禁入的相关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人提供名单为准)。

(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30日12时00分00秒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