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增城开发区宁西家园项目_增城开发区宁西家园项目标段一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26

增城开发区宁西家园项目标段一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305-440118-04-01-787749
投资项目名称 增城开发区宁西家园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增城开发区宁西家园项目标段一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标段(包)名称 增城开发区宁西家园项目标段一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沙宁路东侧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增城开发区宁西家园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沙宁路东侧,用地面积为170,792.55平方米(256.189亩)。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59.43万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44.11万平方米(含无偿配建政府性住宅3.54万平方米,无偿配建政府性商业物业2.76万平方米,公建配套面积3.31万平方米,可售住宅34.02万平方米,其它配套商业、预留物业0.48万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5.33万平方米。项目标段一总建筑面积为245398.95㎡,地上建筑面积为196662.61㎡(其中安置住宅及配套面积40790.69㎡,商品住宅及其配套面积132997.95㎡),地下建筑面积为48736.34㎡。标段一规划建设13幢建筑,包括1栋90.85米、1栋93.85米、5栋99.85米住宅及商业服务网点(编号1#-2#、4#-8#),1栋80.90米酒店(编号3#),1栋6.1米垃圾收集点(编号9#),1栋13.05米幼儿园(编号10#),1栋5.2米门廊(编号11#),1栋22.55米教学楼、1栋17.80米体育馆、食堂,2层地下室(主要功能为车库及设备房) 。项目总投资:项目可研建设总投资约514013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约2583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227880万元,预备费用约14379万元,建设期利息约13409万元。项目标段一工程概算评审结果为:总投资211855.27万元,其中工程费90131.32万元。 本次招标的范围是项目标段一的安置房住宅及配套面积、商品房住宅及其配套面积、地下室等建筑面积共222524.98㎡。本次招标不含标段一以下范围:酒店,建筑面积为22873.97㎡。
招标内容 增城开发区宁西家园项目标段一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保险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温和防水工程;装修与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含外墙饰面、幕墙、门窗等质量缺陷)、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采取共保模式,共保体由1家主承保公司和不少于2家从保公司组成,本次招标为共保体中的主承保公司,共保体由中标人按《关于印发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质〔2020〕436号)组建,并符合《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办法》(穗建质〔2025〕71 号)的承保要求:承保实行统一保险条款、统一保险费率、统一理赔服务、统一信息平台,共保体之间应以共保协议的形式明确各自在项目上的承保份额、权利义务,并报招标人审批。
工期(交货期) 详见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984.11961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需提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如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3.3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需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符合本项目经营许可范围的财产保险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要提供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保险公司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3.4投标人必须为经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实后公布的符合广州市要求的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主承保单位,具体以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3.5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6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3.7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8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登录后查看)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4月26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5月16日 15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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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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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