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乐山市五通桥区省级经开区晶硅光伏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创大道项目商品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3

公告截止时间:2025-05-01 10:00:00


乐山市五通桥区省级经开区晶硅光伏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创大道项目商品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市五通桥区省级经开区晶硅光伏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创大道项目,招标人为中交天航(宜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计划在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并签订合同,由宜宾第九项目部负责实施。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着深化合作,合作共赢的精神,为满足位于四川乐山市五通桥区的乐山市五通桥区省级经开区晶硅光伏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创大道项目,建设需求,中交天航(宜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开展本次招标。

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融资贷款、专项资金等,计划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分1个包件进行招标。主要材料如下表所示: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单位

采购数量

备注

1

混凝土

C15

m3

2516.42

2

混凝土

C20

m3

5698.17

3

混凝土

C25

m3

8976.92

4

混凝土

C30

m3

3597.76

5

混凝土

C30 p8

m3

105.81

6

混凝土

C35 p8

m3

8593.72

7

水泥稳定碎石

4%水泥含量

m3

15266.57

8

水泥稳定碎石

5%水泥含量

m3

24126.87

9

合计

68882.24

报价依据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一览表”及第六章“技术规格要求”为准。

2.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2.1 符合《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办法》第二十五))中供应商的准入标准。投标人须在中交天航(宜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名录内。

2.2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或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3 体系认证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最新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具有本企业的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 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服务商具有最新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规模较大的还应具有最新环境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特定行业,还应具有国家机关或组织核发的资质认证证书;

2.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贸易企业须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2024年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2.5生产能力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本次标的物具体要求生产设备和产线数量及生产能力情况)

2.6 质量保证能力证明: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的标的物资的相关供货业绩。(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2.7综合执行人查询结果(信誉要求):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的查询页面查询本单位并截图(附带电脑时间),未妥善处理法院执行的不允许中标。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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