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潢财竞磋采购-2025-8 |
2、项目名称:潢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1,195,200.00元 |
最高限价:11952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潢财竞磋采购-2025-8-1 |
潢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项目 |
1195200 |
119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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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 采购内容:潢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5.2 服务期限:1年
5.3 服务地点:潢川县
5.4 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2.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 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无
4、其他要求:
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六、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⑥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二)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5年04月27日 至 2025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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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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