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仪征市城市管理局环境专项整治零星修补改造服务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5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仪征市城市管理局环境专项整治零星修补改造服务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仪征市城市管理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预算金额:5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仪征市城市管理局环境专项整治零星修补改造服务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仪征市城市管理局环境专项整治零星修补改造服务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

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

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

供证明材料) ;

1.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

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

商公章);3.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

章);

3.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拟派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

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4-25 09:00到2025-04-3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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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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