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浅滩二期雁波北路(瓯江口大道~瓯锦大道)、雁波南路(瓯江口大道~瓯锦大道)路基处理工程安全物资采购公告
2025-04-2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上海交通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浅滩二期雁波北路(瓯江口大道~瓯锦大道)、雁波南路(瓯江口大道~瓯锦大道)路基处理工程
安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所属项目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浅滩二期雁波北路(瓯江口大道~瓯锦大道)、雁波南路(瓯江口大道~瓯锦大道)路基处理工程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安全物资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上海交通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中交集团供应链系统进行线上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浅滩二期雁波北、南路路基处理工程,工程南起瓯江口大道,北至瓯锦大道。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安全物资采购(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集团供应链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类似材料销售相关业绩。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无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和重大诉讼问题。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每个投标人仅能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
3.6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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