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中楼橡塑公共创业中心1号、8号厂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公告

2025-04-27
一、项目基本信息

1.委托人: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马亓新村村民委员会  

2.项目划分:本项目分 2 个标的,有关要求详见以下标的清单。

项目

编号

NC37110308E20250680P

项目名称

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中楼橡塑公共创业中心1号、8号厂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

标的

编号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面积

(亩)

交易期:(不含限时竞价)

起始价

(元/亩)

竞买

保证金

(元)

备注

1

中楼镇中楼橡塑公共创业中心1号厂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1

4.166亩

2025年5 月13日10时00分

70万元

10万元

起始价为每亩土地20年租金

2

中楼镇中楼橡塑公共创业中心8号厂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1

2.777亩

2025年5 月13日10时00分

75万元

10万元

起始价为每亩土地20年租金

公告期: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12日(工作日)

保证金截止:2025年5月12日17:00(以到账为准)

幅度:5000元

租期:20年

备案单位: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马亓新村村民委员会

备案编号:/

资产编号:/

评估机构:/

评估报告:/

评估价:/

项目事项声明:

1.竞买人须承诺,在拍卖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出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2.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不得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有权处置竞买保证金、追偿损失、追究法律责任。

3.买受人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权属转让过程中全部费用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

4.买受人须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应遵守委托人的各项管理规定。

5.本次拍卖标的物质量、数量等以展示期间的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实地踏勘,本公告信息及转让方提供的相关介绍、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质量、品质、瑕疵等不做任何保证。

3.标的四至:(登录后查看)

4.本次标的为现状现况,竞买人应在报名前详细阅读公告以及公告后附网上交易须知的全部内容。

5.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 2025年5月12日止,标的所在地。

6.竞买人须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合法经营,要求:

(1).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部转为租金,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2).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全额租金,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协议另行处置,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照委托人给定的土地范围进行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买受人在承租土地上进行的所有建设活动,均应获得委托人及上级部门的允许。如承租土地上存在已经建成或正在修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买受人应当与其所有人协商确定使用方式及使用费等事宜。

(4).本次拍卖所有土地租赁价格均不含税,涉及土地使用的所有税金、使用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5).本次拍卖的地块上的厂房建设等活动,需按照委托人的规划设计(橡塑相关产业)进行统一建设,相关协调工作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仅提供必要的帮助,买受人不得据此要求撤销租赁合同或要求赔偿。

(6).租赁期间如买受人对承租土地进行转租,须经过委托人同意。如租赁期间因国家政策变化或实际建设需求,导致该土地无法继续租赁的,委托人应与买受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地上附着物按照所有权归属由归属方自行处置,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租赁权期满后如该土地重新进行招租,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买受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如国家政策允许条件下、由委托人办理相关工业用地出让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期限执行工业用地相关规定。

7.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人:□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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