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东分公司竹园12MW光伏发电项目环保验收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变更)
2025-04-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东发电分公司项目单位: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东发电分公司项目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标段情况
标段名称:平东分公司竹园12MW光伏发电项目环保验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范围:国家电投集团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竹园灰场12MWp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报备材料并通过验收,取得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等相关工作内容。
项目内容:1、对照《竹园灰场12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及批复文件,核实项目环保设施落实情况,若不满足验收要求,需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
2.按照环评批复内容,开展调试,噪声、废气等污染源达标监测,在周边村庄张贴调试公告。依据监测数据编制验收监测报告,并组织验收进行自主验收评审,出具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3、通过验收后,验收报告全本公示一个月;在生态环境保护部验收平台进行上报,上报成功后,取得竣工环保验收意见。(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要求:合同工期为60天。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应答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应答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或电子税务局年度财务报表);
3.应答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4.应答人近36个月内(含,自首次报价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无因应答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具有可能对本项目合同执行产生潜在不良影响的诉讼、仲裁(提供近36个月内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诉讼、仲裁事项清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应答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首次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取得竣工环保验收意见时间为准)完成至少3个10MW以上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环保验收和报告编制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2)近18个月内(自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自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国家电投河南公司承包商“黑名单”库。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特别说明
1.采购人对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行贿涉案供应商实施“黑名单”制度,涉案单位及行贿人(包括其实际控制企业)永久禁入,其投标资格按不合格认定。
2.如潜在应答人就本项目设置的资质资格要求有合理质疑,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四、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3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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