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塔磨机磨矿介质球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2025-04-27
塔磨机磨矿介质球(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塔磨机磨矿介质球(二次招标)(AGKYZYHGXHD250425207041)采购人为鞍钢矿业资源利用(鞍山)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塔磨机磨矿介质球(二次招标)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直接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2.业绩要求: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5年内同类业绩不少于1份。
(业绩资料包括:相关合同及对应1张发票。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投标人在发标前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实缴资本证明材料:①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2023年或2024年企业年报信息,并加盖公章;或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并加盖公章)。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1.投标人工商注册年限要求: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只接受生产型企业投标。
生产型企业投标产品必须是本企业自产产品。
委托人有权于定标前对拟中标人进行现场考察确认。
4.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
5.招标方式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货物,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制造商或者制造商委托唯一代理商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资格预审项目,由采购方在预审结果确认环节选择其中1个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其他涉及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
资格后审项目,取消全部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
7.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清晰无法证明有效性的,投标文件无效。
8.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9.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
(4)属于3C产品认证目录的,提供3C认证证书扫描件或照片;(5)其他资质认证: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具有法定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牌号为ZQCr12或ZQCr15或ZQCr20或ZQCr26,主要化学成分(Cr、Mn、C)和力学性能指标符合《铸造磨球(GB/T 17445-2022)》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①主要化学成分Cr、Mn、C满足下表要求:(具体表格详见附件招标方案)(2)力学性能满足下表要求:(具体表格详见附件招标方案)10.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投标人在发标前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实缴资本证明材料:①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2023年或2024年企业年报信息,并加盖公章;或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并加盖公章)。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7日14时00分至2025年05月12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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