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龙游瀫畔8090青年创造季(第二季)泽潭文旅综合体招标公告

2025-04-27

招标编号:LYSG

1.招标条件

龙游瀫畔8090青年创造季(第二季)泽潭文旅综合体项目已由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2-330825-04-01-899771,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龙游云起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龙游云起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龙游瀫畔8090青年创造季(第二季)泽潭文旅综合体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500万元,工程概算1957.227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707.2271万元(含设备购置费)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880㎡,总建筑约3306.1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961.71㎡,地下建筑面积约344.46㎡)及附属配套等(具体内容以初步设计为准)。建设地点:龙游县小南海镇泽潭。

2.2本次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发包及运营招标,包括工程初步设计的范围内的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前期手续的办理、建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组织验收直至使用单位接手等相关资料的办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运营等方面的内容。本次招标控制价1957.2271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

2.2.1工程设计范围:本项目所含的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各阶段、各部门审批提出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内容。并进行设计总协调工作等。

2.2.2工程采购范围:本项目包含上述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构成建安工程的建筑材料设备及相应的配件备品等,,内容涵盖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调试试运行、移交以及使用培训服务、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2.3工程施工范围:本项目设计方案和招标人要求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据此出具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结构、装修、安装(水、暖、电、气等)、消防(消电、消火栓、喷淋等)、市政道路工程、智能化工程、绿色建筑及节能、照明工程、配套室外综合管线、景观、绿化、等涉及的所有工程,最终的工程施工内容以业主确认的施工图为准,本项目的供配电施工、表前供水施工、燃气管道施工、室外通信(三网合一)、充电桩及相关配套设施(含变压器、电缆、电力管道等)工程施工不包含在施工范围内。

2.2.4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风险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收尾的所有管理工作,并包括项目前后期服务和协调配合工作(含施工图审查、专项设计审查及论证、预定位、预测量、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等)、施工许可证办理、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含验收所需的各项测绘,各单项验收如住建、资规、消防、环保、防雷、卫生防疫、交评、档案、人防、气象、排污等)、配合竣工验收备案、城建档案馆备案、整体移交、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工程保修期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场地准备临时设施工程、检验检测、系统集成、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工程保险、法律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其他专项工作,满足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及综合验收并交付的需要。

2.2.5运营范围:负责项目的超过合同限额部分的投资、招商、文旅综合体运营管理,宣发等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文旅综合体运营的设备的投入、宣发投入、招商投入、整个项目的筹建配合、运营、技术服务、招商、培训管理、宣发制作、信用管理等,并对整个项目无形资产开发,宣传推广,设施维护物业管理等。运营期满后,须对相关资料等整个项目移交。

从初步设计论证完成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及本项目的运营和管理。上述2.2.1-2.2.5项的所有工作、服务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由招标人承担的工作和费用除外)。本项目供电、供水施工图设计及施工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本工程中标单位应当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和技术配合等工作。

2.3计划工期:330日历天。

设计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

项目建设工期:300日历天;

运营期限:5年+5年(自竣工验收完成后三个月开始计算,后5年为经考核合格后经双方确定合作意愿后继续签订)。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的组合要求为联合体成员中只允许一家设计和一家运营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与施工负责人兼任外,其余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配备满足本项目运营需求的运营团队。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最低配备要求)。

序号

岗位

配备人数

资格要求

到位时间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全过程

设计专职人员

3

资格要求

 

1

设计负责人

1

注册建筑师

 

2

建筑设计

1

注册建筑师

 

3

结构设计

1

注册结构师

 

以上设计人员由投标人自行拟任1名驻地设计代表,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配合现场施工

施工专职人员

7

资格要求

全过程

1

施工负责人

1

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2

技术负责人

1

建筑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

施工员

1

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建筑专业1名

 

4

安全员

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

质量员

1

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建筑专业1名

 

6

材料员

1

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7

资料员

1

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运营负责人

1

具有相关运营经验

 

附注:1、以上所填项目内容作为资格审查评审依据及标后管理依据;以上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外均不可兼任,并提供以上人员相对应的注册证、职称证,岗位证原件扫描件。2、以上岗位人员60周岁以上不得为施工现场人员,65及以上周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登录后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0日9:00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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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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