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上海院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招标公告
2025-04-27本招标项目中石油上海院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招标人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石油上海院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拟采购的一套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用于对有机、无机化合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溶液或悬浊液、薄膜、玻璃(镀膜玻璃)或其他透光物质的透射率和吸收率测量,以满足材料中特定官能团的定性定量和材料的雾度、透射率/反射率等测试需求。
2.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 |
详见技术文件 |
详见技术文件 |
套 |
1 |
2.3最高投标限价: 99万元(含13%增值税)。
2.4交货期:签定合同后4个月内交付至项目指定地点。
2.5交货地点: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研发中心。
2.6质保期: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签定验收报告起12个月或者设备到货后15个月(以先到者为准))。在质保期内,乙方对此设备由于非人为操作产生的故障进行免费的维护(消耗品除外)。质保期内,由于仪器维修所需要的零部件(消耗品除外),以及服务人力资源由乙方免费提供。
2.7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本项目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年度 (2021-2023年或2022-2024年均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财务年度(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所投设备须为全新的技术成熟产品,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应有1台与此次投标产品品牌相同、型号相同的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成功销售的业绩。
有效证明文件的形式为投标人或制造商的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只需复印相关页),内容至少应包括:设备名称、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出具的合同不满足上述全部要求,则视为没有业绩。如不配合或经核实业绩虚假则投标将被拒绝。还需要求提供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并同时提供查询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的查询截图,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3.4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登录后查看)3.5其他: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年4月27日至 2025年5月7日17:00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