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销售公司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等强制检测项目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2025-04-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销售公司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等强制检测项目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等项目检测服务,本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 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

2.2招标范围: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等项目检测服务。本项目确定中标人2名。工作量分配:初次委托分别按照其投标总额的50%委托,作业过程中由各委托单位对服务商进行评价,按照评价结果进行二次委托,评价优秀的服务商委托数量上浮10%,评价服务内容存在响应慢或服务过程中频繁出现问题,沟通不畅等影响服务质量的情况,委托数量下浮10%,如合同履约过程中,服务出现重大问题,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将减少委托份额,情节严重的终止委托,具体任务以实际委托为准。

2.3服务期限:委托检定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合同期限为二年。

2.4服务地点:所辖油库加油站。

2.5标段划分:  /  

2.6服务标准:详见第五章。

2.7质保期:二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参与投标,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 资质要求:具有招标人需求项目中所要求的所有检测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许可使用标志CMA),资质附表中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应包含GB 20952-2020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检测标准,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检测检测能力。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4年、2023年、2022年或2023年、2022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审计财务报告及附表,以证明其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一项2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业绩(至少包含液阻、密闭性和气液比等检测内容的报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对合同中项目实际委托的内容部分,提供已完成对应金额的结算发票。

3.5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③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4月27日至2025年05月06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时间:建议于2025年05月07日9:00(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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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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