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公司2025年第四批单源直接采购(大、中小修项目单源直采服务)采购公告

2025-04-27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公司2025年第四批单源直接采购(大、中小修项目单源直采服务),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分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源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拟定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13日。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公司2025年第四批单源直接采购(大、中小修项目单源直采服务)

2.2采购编号:(登录后查看)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详见公告附件

申请理由:

24、25、26标段:符合《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Q/ND 21102 0102-2023)中的5.5.6中采购人原先向某供应商采购货物、设备、技术或服务,需要与现有货物、设备、技术或服务配套,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采购。

27标段:符合《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Q/ND 21102 0102-2023)中的5.5.6中采购标的只能从某供应商获得,或者某供应商拥有与采购标的相关的专属权,不存在其他合理选择或替代物,也不可能使用其他任何采购方式。

注:以上项目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项目如期进行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2022年04月01日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供应商未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单位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投标单位名单;

(8)供应商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无资格参与投标;

(9)供应商未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暂停、取消投(中)标资格、永久取消投(中)标资格名单;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其他事项:

现就以上采购项目向潜在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超出期限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5. 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13日……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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