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省本级江西交矿赣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峡江县官洲矿区绿色建材产业链项目碎石加工服务项目(网)招标公告

2025-04-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西交矿赣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峡江县官洲矿区绿色建材产业链项目碎石加工服务项目

招标人需求:

招标条目名称

数量

预算价

(单位 元)

服务需求

江西交矿赣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峡江县官洲矿区绿色建材产业链项目碎石加工服务项目

一项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人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人需求

最高限价:

序号

产量

含税单价

不含税单价

1

100万吨(含)以下

7.5元/吨

6.64元/吨

2

100-200万吨(含)以下

7.2元/吨

6.37元/吨

3

200-300万吨(含)以下

6.9元/吨

6.11元/吨

4

300万吨以上

6.6元/吨

5.84元/吨

注:1.投标人投标文件报价在招标人提供的最高限价对应的含税单价为基础进行整体下浮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以上价格为累进制。例如:产量为301万吨,最终结算费用=(100万吨*100万吨(含)以下区间单价)+(100万吨*100-200万吨(含)以下区间单价)+(100万吨*200-300万吨(含)以下区间单价)+(1万吨*300万吨以上区间单价)。

3.增值税税率为13%。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采用“3+2”模式,整个服务期限不超过五年。前3年为保障合同期。保障合同服务期内,砂石加工数量暂估为900万吨。在三年保障合同期满后,核算前三年年度服务考核得分的平均值,以此确定是否续签合同:若考核得分平均值达到80分及以上,双方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砂石加工数量暂估为600万吨;若考核得分平均值低于80分,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双方不再续约。

5.投标人应知悉,在本项目加工过程中涉及的电力损耗,将严格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摊销。投标人在报价及后续服务中需充分考虑此规则。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具备建筑用石加工或砼砂石骨料生产加工的相应内容;

1.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7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 年 4 月 28 日至 2025 年 5 月 18 日,每天上午 9时 至 12时 ,下午 14时 至 18时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 年 5 月 1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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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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