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衡水市普通干线公路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衡水市普通干线公路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工程施工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冀公路〔2025〕48号、冀公路〔2025〕49号、冀公路〔2025〕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 ,施工图设计已由 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冀公路〔2025〕99号、冀公路〔2025〕100号、冀公路〔2025〕101号批准。招标人为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衡水市境内。

2.2建设规模:

对国道 G339 滨州港至榆林公路滏东排河上行大桥等3座桥梁群、省道S231保定至衡水公路滹沱河特大桥等6座桥梁群、国道 G240保定至台山公路姚庄桥等12座桥梁,增设监测、预警报警设备等相关配套设施,与部省桥梁群监测系统对接,实现基础设施管理地图展示、数据展示查询与统计分析、异常报警等功能。

2.3计划工期: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起1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基础设施技术性监测预警期)36 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试运行阶段、交(竣)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和保修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5落实政策: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表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资格要求表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新版证书公路工程甲级)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多于 2 个。(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新版证书公路工程甲级)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

3.7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8日09:00至2025年05月07日09:00期间(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3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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